各学院(中心):
为切实抓好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请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单位专业、学科特点对师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醒师生遵循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让实验室安全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隐患整改
请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对所属实验室在开学初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活动。
(一)仪器设备安全
针对设施设备重新启用、启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加强排查,尤其是各类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反应釜等)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水电安全
各类仪器设备开关、用电控制有无故障;有无临时电源和私拉乱接现象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实验室危化品购买、存放、使用、处置是否规范;危险气体是否泄漏;危险化学品是否遗失(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危化品);管制类化学品台账管理是否规范等。
(四)实验场所安全
实验室有无废弃包装物及垃圾混乱堆放,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
(五)其他实验室安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组织本单位开展开学前实验室“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3月1日前,各单位应完成实验室开学前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设备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