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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8年度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2018年12月24日 09:34 田京京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79号)(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报告填写要求

1.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并对2018年以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及时修正错误数据。

2.为加快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数据库建设,保证数据统一、规范、完整,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牵头单位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请各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附件3)的格式填写年度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至1231日。

二、年度考核报告报送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湖北省(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注:附件模板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例,其他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注意更改为相应的名称。

三、年度考核报告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918日(周二)前发送初稿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并提交纸质版1,纸质版的报送材料需经学院领导审阅后签字盖章。

2019110日至11日,学校组织专家对考核报告和数据统计表进行评审。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将修改后的年度考核报告电子版于115日前发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完成最后审查以后,各单位在117日下班前将定稿材料相应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将定稿的年度报告纸质版制作3份送实验室管理科,统一加盖学校印章后,返还1份给示范中心存档备查。

2.报送方式。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为网络报送形式,各国家级示范中心登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管理系统” (http://222.27.186.55/sfzx/),将考核通过的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电子件(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使用账户和密码进行填报、审核,相关操作指南见系统内部说明。网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21日。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只需要提交年度报告、统计数据表至实验室管理处,不需要在网上填报。

3.确定联系人。为保证网络报送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示范中心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附件4)于20181225日前,发送至实验室管理科。

资产处联系人:田京京QQ313502705 联系电话:6394257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

附件2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3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

附件4  各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报告工作人员信息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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