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休假(轮休)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三峡大校办〔2020〕13号)要求,为确保2021年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学院(中心)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学院(中心)要按学校文件要求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工作。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三、各学院(中心)本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活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同时安排好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四、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危险实验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必须持续供电(水、气的)特殊设备除外)。没有实验活动的教学实验室必须贴上封条;科研实验室请实验室所属负责人加强管理。
五、假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使用剧毒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且至少1人为本校在职教工。严禁剧毒药品在实验室过夜,必须当天送回实验室危险品仓库。严禁将危险化学品私自出售、出借。
六、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气瓶应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七、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如有假期不使用的过量危险化学品请寄存到危险品仓库。
八、加强实验危废物管理。废弃物要按规定收集、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学校应急值班电话:6392606
保卫处报警电话:6392110;6392200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