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20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暨试剂耗材规范化管理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试剂耗材采购、使用、处置等环节,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满足实验室安全管理干部、老师对实验室安全培训的需求,我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2020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暨试剂耗材规范化管理研讨会”,现就具体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1.报到和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0日-23日(11月20日报到,11月23日离会;不得提前到达、推迟离会)。
2.会议地点:成都市(具体内容见附件2)
3.本次培训是资产处、人事处今年组织的最后一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请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以来没有参加过同类培训的各学院(中心)负责人积极参加,以满足教育部文件关于分管安全的领导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的要求。本次培训全校限额14人。请各学院(中心)统筹安排分管安全的领导、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专职实验课教师报名参加培训。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13日(下周五)前把参会人员信息报我处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科沈江恩老师复核、备案(原则上2019年以来参加过同类培训的老师不重复安排),资产处将备案名单提供给人事处作为资产处审批的依据,不再需要申请人持纸质版会议通知到资产处逐一签批。
4.请获得批准的拟参会老师按照《实验人员培训自助审批流程图》(见附件3)规定的流程,在学校门户网站完成自助培训申报,选择“专项审批”栏申报;
5.报销环节注意事项:1参加会议的全部费用,从人事处师资培训费中列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培训费报销管理的通知》(三峡大财〔2018〕21号,见附件4)的规定予以报销(请注意,在住宿费方面,厅级及相应人员省外400元/天,处级(含)以下人员及相应人员省外340元/天,据悉,本次会议安排的宾馆标准间单价在370元/天左右,请勿超标住宿,建议2人合住,确保住宿费不超标);2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老师们的负担,请报销人下载、打印《学校领导关于同意参加“2020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暨试剂耗材规范化管理研讨会”的批示》扫描件(附件1)随其他凭据一并提交财务处,不再需要报销人持纸质版会议通知到资产处、校领导处逐一签批;3请老师们返校以后,将培训结业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传送给我处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科沈江恩老师备案;未获得证书或未完成证书备案的同志,其培训费、差旅费全部自理;请在12月4日以前办理完报销手续,逾期费用自理。
6.请参加了培训会的老师,返校以后以适当形式在学院内分享培训内容,扩大培训的受益面,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联系人: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科 沈江恩
联系电话:0717-6394257
电子邮箱:276518735 @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校领导关于同意参加“2020 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暨试剂耗材规范化管理研讨会”的批示》扫描件
附件2:《2020 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暨试剂耗材规范化管理研讨会报到通知》
附件3:《实验人员培训自助审批流程图》
附件4:《关于进一步规范培训费报销管理的通知》
附件5: 学院报名回执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