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拟对部分已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2018年拟报废处置第四批固定资产586台(件),账面原值2,048,436.00元。明细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公示时间: 2018年 7月11日 至 7月14日
联系电话:639209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