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7]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拟对部分已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2018年拟报废处置第二批固定资产603台(件),账面原值2,925,732.00元。明细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公示时间: 2018年 5月9日 至 5月12日
联系电话:639209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O一八年五月九日